蓬江交警开展电动车登记海鲜自助加盟和赠送头盔执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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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日)上午,蓬江交警在江华路口开展电动车登记和赠送头盔执法宣传活动,引导未登记的电动车车主现场接受登记,纠正电动车驾乘人员不带头盔的不规范行为,并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以及佩戴头盔的普及率。 经江门市政府同意,自今年3月18日起,公安部门对全市在用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注册登记管理,自今年7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蓬江交警大队民警郑金园说:“因为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上牌登记,同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免费派送头盔,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正式电动车牌号,对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则可申请临时电动车牌号。目前,我市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有十多万辆。 郑金园说:“现在,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我们必须查扣。所以再次温馨提示,如果要上路行驶的话,必须把电动自行车的车牌上好,把安全头盔戴好。” (江门台记者 莫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