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万元!鹤山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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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鹤山市委十三届第24次常委会会议召开,研究审议主要经济指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部署具体工作。 会议提出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鹤人员摸底排查,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国际邮件、进口货物等防疫要求,加强跨境司机防疫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狠抓经济,全力完成主要指标任务,确保一季度“开门红”。全力保民生,切实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工作,扎实做好弱势群体关怀、寒冷天气群众救助等工作。 会议研究《我市 2022 年主要经济指标分解方案》,审议《鹤山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送审稿)》,强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针对招商引资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奖励措施,提高对企业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奖励,促进鹤山招商引资开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鹤山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结合实际,鹤山出台《鹤山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送审稿)》,其中明确招商引资奖励措施: 对引进重大项目予以奖励。引进实缴注册资本1亿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内资项目,可对引资机构给予奖励。引进项目落地三年内,当投资强度达到承诺的25%(含)后,引资机构有且仅有一次申请招商奖励机会,奖励金额为截至申请当月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二,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引进欧洲项目予以奖励。引进欧洲国家直接投资项目以及欧洲国家通过第三国(地区)转投资的项目,项目实缴注册外资达到600万元美元(含)以上,可对引资机构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奖励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引资机构向项目落户所在镇(街)政府提出申请。 会议审议《鹤山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送审稿)》,根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制定具体的职员晋升等级,全市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202个,一批人员符合晋升上一级职员等级条件。 会议还部署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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