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企业为何对于“一书(琥珀酱和甜辣酱差别)一卡一证”持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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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1日,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出台,在国标规定中,红木销售家具须标配产品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方可进行销售。目前距离“6个月限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记者在多家卖场的红木专区走访发现,大多数企业的红木产品还未配备“一书一卡一证”。记者了解到,多数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仍使用“紫檀木、黄花梨”此类约定俗成的行业叫法。多数产品只有商场制作的“商品标价签”,上面标注着品名、产地、等级、型号、规格、计价单位、基材、辅材、饰面等信息。

  在某卖场内的北京御宝红木家具店内,记者表示想购买店内的一个“非洲产的红檀”制成的带鞋柜的衣帽钩,并索要“一书一卡一证”。销售人员表示,现在购买红木产品只能出示卖场制成的销售合同,其他文件并没有。记者看到合同样本,其抬头为“定/销货单”,包含了商品品名(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实收金额等内容。记者提出,在合同中家具的材质如何标注,服务人员表示合同中会标明树种名称。

  企业大多持观望态度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数企业对于“一书一卡一证”还持观望态度。没有机构进行监督执行、没有统一范本参考,加上各个企业理解程度不同,导致了新国标难以执行。据业内人士透露,有些红木生产企业对于新国标的一些内容并不是很认可,所以执行起来有些犹豫。

  目前,红木新国标的内容是企业根据新国标的规定,由企业自己去执行。实际上,新国标要求的内容,如树种的中文名、拉丁文名称等,现在,质检部门会在门店和工厂里进行质检或抽查产品,一个季度有几次。检测的树种、生产工艺、生产质量等,就是国标要求的那些内容,他们会给企业出具相关报告。但是新国标出来之后,质量部门、家具协会、林科院没有一个部门发布执行细则,企业也是通过网上的一些新闻和信息来了解,没有纳入执法范围和权威部门干预,感觉有点儿不正式,所以现在还没有制定相关证明。不少红木家具企业表示,他们担心没有统一的范本,制作出来的内容千奇百怪,反而没有价值。如果过段时间家协或其他部门出统一范本,企业现在做的就没用了,增加了成本。所以现在大部分企业还在观望中。

  业内声音

  希望有统一范本

  我们的产品比国标的规定要高出很多。例如,我们在三年前就提到了终身保修。在红木行业年会上,我们也在呼吁一个问题:不同卖场的合同不一样,不同企业的产品明示卡、质量说明书等也不一样,我们已经向家具协会建议,能不能统一一个规范的范本,让消费者明白一些。关于新国标执行的这个问题,一直没人过问这个事儿。新国标很早开始公示,试用期也很长。家具协会作为起草者,不好出面做执行者和监督单位,质检站也许会成为最终执行者。(编辑 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