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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虽然交警蜀黍三令五申其危害性
但总有驾驶人“铤而走险”
对超员的危害视若不见
近日
恩平交警查获
多起超员违法行为
12月3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辅警在辖区巡逻,行至恩平锦江大道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JC***M的面包车有超员的嫌疑。随后,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要求车内所有人员按顺序下车配合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属于超出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12月6日,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辅警在辖区巡逻,行至横陂蓢角村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J1***6面包车车内人头攒动,拥挤不堪。执勤民警遂示意该面包车靠边停车配合检查。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
执勤民警对粤JC703M面包车驾驶员和粤J1***6面包车驾驶员、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俩驾驶员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要求驾驶员对超载人员进行卸客转运。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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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被塞的满满当当的车辆
幸好被交警及时拦下
万一发生危险
后果不堪设想
蜀黍希望大家明白
超员载客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超员的危害
01
会导致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超员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造成极大困难。
03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交警提醒
生命可贵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该
主动拒绝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方便、
贪一时利益
而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置于险境
来源:恩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