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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失业对于一名打工人来说
无疑是天崩地裂的事情
但在失业保险的兜底保障下
失业人员所在地社保局
每月将定期发放一笔失业保险金
至失业人员账户
为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失业人员
提供物质帮助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2021年12月
我市失业保险金迎来上调
无疑是失业人员在困境中的一丝曙光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21〕186 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随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金也将同步实现调整。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 号)等文件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失业金标准调整为1548元/月/人,比调整前增加了153元/月/人。
下一步,恩平市社保局将继续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保险政策惠民生。
编辑:莫润锋
供稿: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