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泽司法所开展“bl是什么以案甜醋说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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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泽司法所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团泽镇洪江村金狮组村民何某与卢某为了便于生产生活,在1986年双方达成置换土地的一致意见,第二轮承包时均由双方以实际耕种取得承包权,眼看土地增值,何某原来置换出去的土地比卢某换给自己的要多一点,于是想毁约,私自去置换出的地里栽种作物,双方因此事于2012年底产生纠纷,村民小组和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没有结果,纠纷向恶化趋势发展,近日由村调委会写出情况说明申请司法所组织调解。司法所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首先分析案情,认识到如果不认真化解好这起土地纠纷,不仅会影响同村类似的纠纷扩大化,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让纠纷发展下去,还可能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发更大的纷争甚至流血事件,由民间纠纷引发到刑事案件。26日,司法所牵头组织综治办、农服中心、村调委会、小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到达纠纷现场,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司法所干部列举多个调解案例与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风俗人情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对案件进行剖析,不时与参加旁听的村民交流,征询他们对此次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群众的力量,形成合力进行调解,使整个调解现场氛围活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以案说法”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国家土地政策有了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都表示愿意作出让步,要依法依理解决纠纷,最后在司法所干部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协议。(区司法局团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