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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区调解功能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日,大连路司法所与坪山社区调解委员会回访农民工夏忠旭等人,得知他们与劳务承包人的矛盾纠纷已经妥善解决。 2013年2月初,农民工夏忠旭、王伟等十余人到坪山社区反映,称劳务用工承包人张生组织了包括他在内32名农民工在我辖区一工地做工,工程已经结算完工,但一直没有支付他们的工资,希望社区出面帮助他们维权。 接夏忠旭等人反映后,坪山社区村支两委高度重视,为充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他们可以过一个安定祥和的传统佳节,坪山社区领导及时、充分征求大连路司法所的意见,决定由坪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对这起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予以调期解。2013年3月6日坪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李治中、王德贵分别向双方了解情况。经了解:劳务用工承包人张生在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结到工程款,又没有告知夏忠旭、王伟等人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些误会,现工人要求支付工资后回家过年。2013年3月24日,在坪山社区调委会主任邓平主持下,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坪山社区人民调解员李治中、王德贵召集农民工代表与劳务用工承包人双方在坪山社区调解室进行了协商解决。 经坪山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向承包人于情于理于法的耐心说教工作,劳务用工承包人张生表示一定会及时发放夏忠旭、王伟等32名农民工的工资,确保32名农民工能顺利的拿到工资回家过好春节。此次调解取得了圆满成功。在调解过程中,坪山社区领导的重视和社区人民调解员的倾心付出,是此次调解成功的关键;积极依托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从人情法理入手化解矛盾纠纷,一改以往依据行政手段解决是此次调解成功的保证。这次调解不仅说明了坪山社区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而且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我街道的和谐稳定。(大连办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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