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一男子以上最好的干洗店加盟门报忧方式多次诈骗老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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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你的孩子发生了车祸,委托我来找你拿钱进行处理”。对于这样的诈骗套路,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被告人邓某能也是把目光瞄准老年人,用同样的套路,利用老年人爱子心切进行诈骗,屡屡得手。 公诉机关指控,在2020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邓某能驾驶二轮女装摩托车多次在鹤山市、新会区虚构被害人儿子发生车祸,需要金钱处理为由,向被害人诈骗财物合共人民币16700元。如2020年4月3日,邓某能在村路口与邓某(74岁)搭讪,邓某能谎称邓某的儿子在沙坪街道驾车撞到人,发生了车祸,需要用钱进行周转,从而诈骗了邓某人民币4000元。随后,邓某打电话给媳妇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才发现自己被邓某能欺骗了。 同年7月10日,公安民警将邓某能抓获归案。据悉,邓某能专挑老年人下手,6名被害人年龄最小的为64岁,年龄最大的为78岁。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能无视国家法律,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有多次前科且诈骗老年人财物,均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有一宗犯罪事实为诈骗未遂,可就该宗事实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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