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严控!江海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码”应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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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强化落实 “场所码”应用的通告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场所码”工作通告如下: 01● 所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等必需设置“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倡导居民小区设置“场所码”,加强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 02●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规范设置“场所码”工作力度,如遇以上场所存在多栋独立建筑的情况时,要细致做到一栋楼一“场所码”。 03● 请市民朋友提高防疫意识,进入各类场所自觉配合扫码,避免前往未设置“场所码”的场所消费、游玩、逗留,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04● 有力度、有温度加强落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场所码”工作,各场所检测员应认可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出示的纸质粤康码打印件,或部分场所可通过身份证进行核验来完成“场所码”工作。 05● 未设置“场所码”的单位和经营者,请在通告之日起,3天内完成“场所码”的创建,张贴在入口显眼处,落实好扫码查验工作。 06● 未设置“场所码”、未落实扫码进场的场所将被责令停业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7● 本通告所指经营场所包括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特别是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茶馆、餐馆、娱乐场所、旅游景点、药店、便利店、食杂店、水果店、麻将房、棋牌室、电影院、健身房、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站场、图书馆、博物馆、行政办事大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 江海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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