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公寺司法所实施白萝卜水的功效与作用人性化矫正走潜组词访社区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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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公寺司法所实施人性化矫正走访社区服刑人员 5月 4 日上午,董公寺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干部一同到交通村走访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刘某2010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刘某是董公寺镇交通村的一普通村民,因去年年末去一亲戚家吃酒回家途中,遭人将其头部套住进行毒打,导致刘某身上多处骨折,最严重的是腿部,至今不能行走。在得知刘某已回到家中修养,司法所一行人来到刘某家中,看望刘某,并送上慰问礼品。在交谈过程中,刘某向司法所长汇报了这段时间来思想工作情况,刘某的母亲表示,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做到监护的责任,并且格外感谢领导对刘某的关心。刘某也表示虽然自己在家中养伤,但仍旧会服从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司法所的管理,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通过此次走访,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更能准确的了解和掌握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