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电动自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宿舍行车分类注册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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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表示,3月18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6月30日前未完成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通告实行的第一天,开平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情况如何?一起来了解一下。 近年来,小巧轻便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成为了不少人市民应对堵车的出行新选择。但是,各类涉电交通事故却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道路安全。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江门市于3月18日起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工作。 这次的注册登记工作主要分两类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领正式牌证,而不符合新国标或者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则可以在完成注册登记后领取临时牌证。其中,申领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使用电助动或电驱动的车辆。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或合格证书遗失,车主可以填写《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声明书》作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经核验后可以发放临时牌证。所有登记网点内都设有车辆查验区,以便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的车体结构、登记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查验。 为了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即日起,全市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推行“带牌销售”,为市民提供购车、挂牌一条龙服务。市民在相关的服务点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当即就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无需再前往注册登记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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